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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北京乘地铁被挤倒,扬言“炸地铁”获刑八个月

来源:新京报浏览数:172 


3月18日上午,王某在西城法院受审。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,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。

  因乘坐地铁被挤倒,王某拨打地铁服务热线谎称炸地铁,警方出动1140名警力加强巡控。18日上午,王某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审,并表示认罪。法院当庭宣判,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,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。


  案发

  地铁热线接“炸地铁”电话

  王某,53岁,女,河南人,无业状态。

  检方指控,2015年10月30日10时24分,王某在西城区地铁西单站,使用手机拨打地铁服务热线,编造“炸地铁,炸建国门地铁”内容的虚假恐怖信息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。

  据接听热线的地铁工作人员刘某证言,当日她接听了王某打来的电话,一共有10秒钟。录音显示,王某只说了一句话“炸地铁,炸建国门地铁”,工作人员询问是否有需要帮助时,王某随即挂断电话,并处于关机状态。

  “接完电话我又反复听录音,上报领导后就报警了。”接线员回忆。

  警方随即进入紧急状态。市公安局多位副局长指挥工作,调动1140名警力对全市各地铁站加强巡控,140余名武警对重点地铁站进行安防。

  同时,刑侦支队和王某暂住地分局等组成专案组,30余民警和20名保安连夜排查,于次日抓获王某,警报才得以解除,恢复正常工作。

  “本院认为,被告人王某的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之一之规定,应当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”检方表示。

  调查

  女子称系酒后“胡说八道”

  王某供述,当日在西单地铁,因为喝了一斤酒,她被丈夫架着,下站时突然被四五个小伙子挤倒了。“我是第一次坐地铁,被撞后摔了个跟头,腿受伤了,也没有人管我,我气急了,看到地铁站贴有96165的电话,便用手机拨通了该电话。”

  对于检方指控,王某表示认罪,但多次否认打电话称“炸地铁”。“我当时就骂了一句,你看我死了咋办……我那天喝多了,喝了一斤二锅头,也可能说了(炸地铁),但都是酒后胡说八道,我也记不得了。我一个老太太也炸不动地铁啊。”
  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。当庭进行宣判,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,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。
  王某当庭表示不上诉。

  ■ 律师提醒
  醉酒不是免责的理由
 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,是指故意编造爆炸威胁、生化威胁、放射威胁等虚假信息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轻伤三人以上,重伤一人,造成居民损失50万以上,影响国家重大活动,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  本案中,王某的行为致使公安出动千名警力,属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。虽然她一直强调是酒后行为,但醉酒的人犯罪触犯刑法,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,喝酒不是免责的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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