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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夕:你可以出双入对,别忘了安全须知——刑事律师专业解读

来源:刑事辩护律师作者:新疆鼎卓律师事务所网址:http://www.xjdingzhuo.com/浏览数:407 

七夕:你可以出双入对,别忘了安全须知——刑事律师专业解读

眼看七夕就要到了,“想必炮声不少”。 “约炮”这词我挺熟,您也不陌生吧?

今年五月份的时候,看到我们所田银行律师成功办理了一起无罪辩护的强奸案,还受到成都商报、腾讯新闻等媒体的关注报道,我两眼放光为他点赞,也为这位当事人庆幸,这起强奸案就是起因于约炮。“约”,暂时抛开个人道德判断,这本是你情我愿的事情,却频频引起强奸、敲诈勒索、盗窃、抢劫、聚众淫乱等多种刑事犯罪。约炮?眼看七夕情人节就要到了,各位新旧炮友不要乱约,否则横祸飞来的时候后悔莫及。

本文通过对以下真实案件的分析总结,主要想从一名专业刑事律师的角度来说明:很多案件实质上是不构成犯罪的,如果处理的好根本不会涉及的刑事案件。建议您带点玩味儿浏览本文,看看类似案件是怎么发生、发展的。

案例一

某男A到成都出差,晚上在酒店无聊,用微信“附近的人”搜到某女a,相谈甚欢,相约在酒店附近的KTV喝酒唱歌,点了一打啤酒,没多久两人一共只喝了不到半打啤酒,女的就显醉态,微微靠在男的身边,说不能再喝了,要休息了(这时,男的心中窃喜!待会儿还有戏!晚上的安排有着落了)。于是,男的就提出去其酒店休息,女的并没有反对。到了酒店大堂女的就一直靠着男的,在男的搀扶下才能行走,在电梯门口还蹲了很久,显得很醉(请注意:这些地方都是酒店视频监控的范围,心机鬼啊)。到了房间,两人发生了关系,这个过程女的是清醒的(说明女方清醒的细节这里就不便多讲,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)。完事没过几分钟,这女的就突然非常清醒了,穿上衣服,问这个男的:我刚才喝醉了,你对我做了什么?(男方心想:我X!刚才做了什么,你那么配合还不知道吗?这是估计准备开始向我要钱了吧)这时,女的在自己的包里突然拿出一把剪刀,开始割自己的手腕!(在中国千奇百怪的电视神剧里都没有这样的情节,如果不是某男A在看守所铁栏对面的讲述,我也很难相信。这女人,够狠!)但她自己只是很浅的割了两刀,流了一点血。这男的当时就懵了!(这事儿搁你那,你也懵)姑娘,有事说事儿啊,你这样是干嘛呀?你家里是不是有什么困难啊?说出来啊,别这样啊。女的并不回应,意思不是钱的事儿!还往窗边走,要跳楼!男的没办法了,一面阻止,一面主动打电话报了警,说这有人要自杀。之后男的就把女的控制住,和她聊天,但女的一直抓住剪刀不放。男方提出陪钱吧,那女的还是不说钱。过了一会儿,警察到楼下了给男的打电话,问他们在哪里,女的知道警察要上来了,刚才割的伤口血已经止住了,她马上拿剪刀又较深地割了自己手腕一下!血流不止(这戏码,做的够足啊!你想不到吧?我也没想到)。

警察上来一看,现场一片狼藉,女的在哭泣,称男的把她灌醉将其强奸,手腕又鲜血直流,到处都有血迹。得!这哪是什么自杀案啊,分明就是强奸案!某男A当天凌晨就以强奸罪被刑拘。

案例二

某男B刚大学毕业不久,单身,在某小区租了一套房子做工作间,卧室用作休息。今年初,他用QQ附近的人功能(又是腾讯的拳头产品,炮友们打心眼里感激、膜拜啊!不过,传说中的“约炮神器”不是“陌陌”么?炮友们还有没有其他好的推荐?)搜到某女b,互相聊的很好,还互发照片,每天都要聊天,大概聊了一星期左右,某女b当天休息,对男方说很无聊,男方觉得见面时机成熟,于是相邀她到自己的出租房来玩。女方欣然同意,自行乘坐公交车前往男方的小区附近,男方下楼将女方接到出租屋中。

到了出租屋后,两人就依偎在一起烤火聊天,还聊到情感话题,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左右,男的开始亲吻女的,刚开始女的还有点拒绝,再后来吻就没有拒绝了(据男的说后面双方吻得还是很有“激情”的那种!)。之后,男的就将女孩抱到卧室的床上,据说女孩的衣服还是她自己脱的,然后开始办正事儿……(此处省略一万字)

当天下午一共发生了两次关系(小伙子身体还是不错的),之后两位就在被窝里亲切交谈,宾主双方还就怀孕和安全期等各自关切的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。傍晚,主人还亲自将客人送到公交车站,目送其离开。在经过楼下药店时,男方还买了“毓婷”附赠女方(他还真是个有心人!不过,早干什么去了?非要事后补救)。女方在到家后,双方还互致了平安问候。

第二天,女方在QQ上给男方发消息,问男的: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?男的随便就回了一个“朋友”关系。女的就有点不高兴了,说如果是朋友关系可以,但是如果她肚子有事就要找他,还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。男方这时就觉得女的很烦了,就约个炮她还认真了,这苗头不对,直接将女的QQ给删除了(请注意:这一删除,之前的所有聊天记录就都没有了)。

女的发现她居然被男的删除,这火气就不打一处来,又多次申请加他,并放言一定要让他后悔!男方没有理会。几天后,女方报案强奸,把警察带到男的出租屋将其抓捕,并带走了床单被褥等“物证”(单身男孩几个星期不换床单也很正常)。某男B被抓捕当天也被刑拘。

各位炮友,以上的两个真实案例,看了以后有没有后怕?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?有没有寒毛直竖的赶脚……?以后还敢“约吗”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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