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鼎卓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专业代理刑事案件,法律咨询电话:18199188810 法律咨询者:你好,请问以下情况要被判几年? 年前的一晚,约一点钟,我弟接他朋友电话。电话里说要他带刀出去,第一次电话他没出去,第二次他才出去,而且没有带刀。我弟出去后,在一大排档会同犯罪嫌疑人。而当时,犯罪嫌疑人(犯罪嫌疑人方只有一人,酒后)已经与受害人(受害人方有几个人)一方起了争执。我弟到后,争执更大,事件进行中,我弟用凳子打了受害人方中的一人(不是受害人),而后,犯罪嫌疑人从旁边的烧烤档中拿来一把刀,他本意应该是要伤害我弟用凳子打了的那个人,可能酒后意识模糊,所以用刀刺错了受害人。当时是刺中肺部,受害人脚步不稳,倒地令刀刺得更深,后不治。事件发生后,我弟与犯罪嫌疑人共同坐摩托车离开。第二天,我弟可能认为自身的责任不是很大,自愿到派出所投案(其间可能将身上的钱交给犯罪嫌疑人,让其出走)。请问这种情况要被判几年? 新疆鼎卓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专业代理刑事案件,法律咨询电话:18199188810 答复:你这个案子,不太好说。主要是你弟弟应朋友之约去现场,你弟弟朋友有无说干什么,他们之间对于将来要做的事有无商量。即法律上称为的“通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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