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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减刑的情形

来源:刑事辩护律师作者:新疆鼎卓律师事务所网址:http://www.xjdingzhuo.com/浏览数:193 

  被判处管制,拘役,有期徒刑,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期间,假如当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的,或者有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刑;有下列重大 关键词: 减刑,情形

   被判处管制,拘役,有期徒刑,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期间,假如当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的,或者有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刑;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,应当减刑: (一)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流动的; (二)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流动,经查证属实的; (三)被判处管制,拘役,有期徒刑,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期间,假如当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的,或者有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刑;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,应当减刑:(一)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流动的;(二)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流动,经查证属实的;(三)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;(四)在日常出产,糊口中舍己救人的;(五)在抗御天然灾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,有凸起表现的;(六)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。

 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,判处管制,拘役,有期徒刑的,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;判处无期徒刑的,不能少于十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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